北京
专利
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光电技术,机械工程,医疗器械,精密仪器,材料,半导体,无机材料
中文,英语
彭久云律师本科、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于2002年获得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之后于2009年获得了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的法律硕士学位(LLM)。
彭久云律师于2002年7月开始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诉讼工作,于2005年4月加入柳沈律师事务所,目前担任柳沈律师事务所内外申请部负责人,服务于众多国内外客户。
彭久云律师于2003年取得律师资格,于2004年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主要专注于专利挖掘与申请、专利复审与无效、专利侵权诉讼与分析、专利法律咨询与培训、专利尽职调查等业务,处理了大量的工程机械、医疗器械、半导体材料与工艺、半导体显示技术(液晶、OLED、XR设备)、集成电路、处理器(CPU/GPU/AI加速器等)、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处理经验,并有多个案例被各级法院评选为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彭久云律师还协助大量包括京东方、旷视、联想、海光等中国申请人处理了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印度等海外专利申请等相关业务,协助完善柳沈律师事务所海外申请流程管理。被京东方连续多年评选为明星代理人。
彭久云律师2016年被中国知识产权报社评选为三星专利代理人,于2019年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评选为优秀律师,目前担任海淀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律师行业分会副会长。
1、专利权侵权诉讼
- 西门子瑞士有限公司诉北京一家消防设备公司的侵犯专利权纠纷案(2008),代理原告,在专利无效请求程序中争取专利被维持有效,在侵权诉讼程序为客户争取到合理补偿。
- 史陶比尔-里昂公司诉宁波一家提花机配件公司的侵犯专利权案(2010),代理原告,在专利无效请求程序中争取专利被维持有效,在侵权诉讼程序为客户争取到合理补偿。
- 史陶比尔-里昂公司诉上海一家提花机配件公司的侵犯专利权案(2010),代理原告,在专利无效请求程序中争取专利被维持有效,在侵权诉讼程序为客户争取到合理赔偿。
- 斯托布利-法韦日公司诉常熟一家纺机厂的侵犯专利权案(2010),代理原告,在专利无效请求程序中争取专利被维持有效,在侵权诉讼程序为客户争取到合理赔偿。本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2013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 德国一家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敦化市亚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代理被告,在专利无效请求程序中将两项涉案专利全部无效,原告撤诉。
- 福建伊时代公司诉三星公司的专利侵权及无效纠纷案,代理被告,涉案金额超亿元,通过无效涉案专利而最终获胜。
- 华为公司与三星公司互诉系列专利侵权诉讼,代表三星公司,协助处理专利侵权认定和标准必要专利的FRAND规则的适用等复杂法律问题
2、专利无效、行政诉讼
- 代理久保田株式会社的专利无效案(2010),历经专利复审委、北京一中院、北京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终使得专利被维持有效。
- 代理钟化株式会社的专利无效案(2010),在行政诉讼程序中争取到法院撤销了无效决定,最终使得专利权被维持有效。
- 代理京东方光电有限公司的专利复审行政诉讼(2014),在行政诉讼程序中争取到法院撤销了专利复审决定。
- 代理松下株式会社的专利无效案(2011),争取使得与客户的商标相冲突的外观设计被无效。
- 代理拜耳公司的专利无效案(2011),争取使得客户的竞争对手的专利被部分无效。
- 代理法国史陶比尔公司的纺织机械的专利行政诉讼案,实现在最高院翻案赢得最终胜利,使得客户的专利被最终维持有效,该案入选最高院2017年指导案例,对如何判断说明书充分公开的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 代理卢森堡埃意电子的汽车安全带传感器案的专利行政诉讼案,实现在最高院翻案赢得最终胜利,使得客户的专利被最终维持有效,该案入选最高院2018年50大典型案例,对创造性判断三步法的适用以及技术问题的认定给出指引。
3、专利分析与调查
- 代理一家日本客户就OLED技术专利在中国的许可提供专利侵权以及有效性分析意见。
- 代理一家美国客户就使用防水透气面料服装产品提供FTO以及专利有效性分析意见。
- 代理一家投资基金就被投资的目标公司进行专利尽职调查并进行专利有效性分析。
- 代理多家初创企业,就专利挖掘、专利布局以及专利申请提供服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
北京
专利
光电技术,材料,半导体
中文,英语
邱军先生于2005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于2008年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2012年取得了律师资格。邱军先生主要从事知识产权诉讼、专利代理、无效和争议解决,以及知识产权策略、知识产权相关的合同、专利许可、和专利尽职调查方面的咨询业务。邱军先生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半导体工艺和器件(包括存储器技术)、光学工程(包括微光刻、虚拟现实技术、显示器技术)、材料工程和机械工程等。
邱军先生还为客户的研发人员提供专利培训和专利挖掘等工作,并且多次在国内外的会议上宣讲和交流中国专利诉讼和代理业务。
邱军于1990-1998年就读于清华大学,获得材料科学和工程专业的学士和硕士学位,并于1998-2004年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材料系研修五年,于2013年12月在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邱军先生参与的典型案例包括:
1.歌尔声学诉楼氏电子专利侵权案,代理歌尔声学,一审胜诉且法院判决超过七千万人民币的侵权赔偿额;
2.史陶比尔-里昂公司诉宁波航海纺机有限责任公司和宁波市镇海晓辉提花塑料五金厂专利侵权案,代理史陶比尔,一审胜诉;
3.HRID无损检测技术开发和应用有限责任公司宣告ZL 200580046367.6无效,代理无效请求人,复审委宣告无效;
4.德国Carl Zeiss公司诉日本Nikon公司无效请求案,涉及多项专利权,代理无效请求人,复审委宣告专利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等。
邱军先生发表的文章包括:
1.“专利创造性判断中的技术启示”,《审查业务通讯》,2012年;
2. “Functional Feature in Chinese Patent Infringement Litigation,” Managing IP, 2015.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北京
专利
材料,半导体,有机化学,化学工程
中文,英语
宋莉女士于1996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专利代理、专利无效、咨询和专利诉讼等工作。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聚合物、催化剂、电池、半导体材料、有机化学、化学工程等。
加入柳沈以来,宋莉女士已成功地为多家国际著名的化学化工公司代理了数千件专利申请,案件主要涉及聚合物、石油化工、催化剂、电池、半导体材料、有机化学、化学工程等诸多领域。除代理专利申请外,宋莉还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包括专利的检索、复审、无效、行政诉讼以及侵权分析和诉讼等各个方面。宋莉女士对化学领域的专利无效和侵权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并代理过多家跨国公司的无效和侵权案件。
宋莉女士就读于四川大学,并分别于1986年获高分子材料工学学士学位,1989年获高分子材料工学硕士学位;2002-2004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和美国马歇尔法学院法,并于2004年获法学硕士;1989年-1995年,就职于北京市皮革工业研究所,任工程师;1996年至今,宋莉女士就职于柳沈律师事务所,并任合伙人、专利代理人、律师。
宋莉女士参与的典型案例包括:
1.EMS-CHEMIE AG (瑞士) 无效ATOFINA (法国)专利案 , 代表 Atofina;
2.Total Petrochemicals (比利时) 无效 Exxonmobile (US)专利案, 代表 Total Petrochemicals;
3.Ineos (UK)无效Total Petrochemicals专利案, 代表Total Petrochemicals;
4.Total Refining & Marketing (法国) 无效 Exxonmobile (US), 代表 Total Refining;
5.Milliken (US) 诉 山西化学研究所 侵权案, 代表 Milliken;
6.Idemitsu KoSan (日本) 诉 奇晶(Qijing El. Co.) (台湾)侵权案, 代表 Qijing;
7.Arkema (法国) 无效 Mexichem Amanco (墨西哥) (转让人: Ineos)专利案, 代表 Arkema;
8.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无效大赛璐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日本)专利案,代表大赛璐;
9.阿克马法国公司 无效 墨西哥化学阿玛科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案,代表 Arkema;
宋莉女士发表的文章包括:
Patent prosecution in China, China Invention and Patent Magazine, 2003.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会员
国际许可证贸易工作者协会(LES)中国分会会员
中国律师协会(Chinese Law Associates)会员
北京
专利
机械工程
中文,英语,日语
王佳栋先生于2007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与日本客户的沟通工作,并从事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业务,包括专利申请、专利无效及专利诉讼等。
王佳栋先生于2010年取得律师资格,2014年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自加入柳沈以来,处理了大量的与专利相关的法律咨询业务,并参与了多件专利侵权诉讼及专利无效案件的处理工作,在专利许可、海关保护以及网络维权方面也具有丰富的经验。
王佳栋先生于2004年6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获日语专业学士学位;2005年4月留学日本名古屋市立大学,2007年4月获教育学硕士学位;2010年3月~2012年7月就读于北京理工大学(远程教育),并获得汽车工程专业学士学位。
王佳栋先生参与的典型案例包括:
1.株式会社久保田 v. 泰州锋陵发明专利侵权案,该案终审判决原告株式会社久保田获得侵权赔偿80万元。
2.松下 v. 鄞州京能管业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该案经无效程序及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后,最终宣告鄞州京能管业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北京
专利
通讯,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电子工程,半导体
中文,英语
教育背景
中国科学院,电力电子技术博士学位 2004年
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 2014年
执业经验
2006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2007年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2008年取得了律师资格。
在电子电路、人工智能、自动控制、半导体、无线通信等领域的专利撰写、专利审查、以及专利无效和诉讼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尤其擅长电子电路和半导体领域的专利无效和侵权诉讼。
每年处理大量的与专利申请和审查业务相关的中国专利案件及国外专利案件,以及大量的专利复审/无效案件、专利侵权案件以及各种专利分析,包括专利侵权分析、FTO分析、专利稳定性分析、标准必要专利分析等,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
获得荣誉
海淀区优秀律师 2022年
北京市杰出代理师 2020年
某知名互联网企业 核心代理师
某知名显示器企业 明星代理师
代表案例
专利侵权及无效相关的代表案例:
- 三星与华为之间的系列专利侵权诉讼及无效,涉及无线通信及电子电路;
- 高通与苹果之间的系列专利侵权诉讼及无效,涉及无线通信及电子电路,代表高通维持多件核心专利全部有效;
- SolarEdge与华为之间的系列专利无效,涉及太阳能变频器及其控制;
- 联咏科技Novatek与敦泰电子Focal之间的专利无效,代表Novatek成功将Focal的涉及触摸屏的触摸控制发明专利全部无效,此案经历过行政一审和二审、再审等多个阶段,代表Novatek在全阶段均胜诉;
- 某中国半导体公司与某国际知名半导体公司之间的系列专利无效,代表某中国半导体公司将多件涉及触摸屏的触摸控制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 集创北方与富满之间的专利侵权诉讼及无效,代表集创北方将富满涉及照明驱动芯片的发明专利全部无效,迫使富满撤诉;
- 集创北方与硅芯之间的专利侵权诉讼及无效,代表集创北方将硅芯涉及显示屏驱动芯片的发明专利全部无效,迫使硅芯撤诉,该侵权案涉诉金额高达近亿元;
- 集创北方与富满之间的布图侵权诉讼,涉及显示屏驱动芯片的布图设计,此案经过庭审后,富满撤诉;
- 晶丰明源与德普微电子之间的专利无效,代表晶丰明源维持设计LED驱动电路的发明专利全部有效;
- TPLink的海外诉讼及无效,代表TPLink处理美国、欧洲的发明专利侵权诉讼及无效。
专利申请及审查相关的代表案例:
- 代理 腾讯 撰写并处理了大量涉及AI算法的中国专利申请
- 代理 BOE 撰写并处理了大量涉及电子电路、图像处理、AI算法的中国专利申请及包括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的国外专利申请
- 代理 Valeo、SKF等撰写并处理大量涉及汽车电子、图像处理、自动驾驶、故障诊断等的中国专利申请
- 代理 联咏科技Novatek 撰写并处理大量涉及指纹识别、触控检测等的电子电路及算法的中国专利申请及包括美国等的国外专利申请
- 代理 多家国内公司 撰写并处理大量涉及处理器芯片、显示芯片等领域的中国专利申请
发表文章
- Claim Construction in Patent Infringement Litigation in China,China: Managing the IP Lifecycle, 2017
- Consideration on technical effect under priority system, Asia IP, 2018
- The Intersection between IP and the Internet of Things, MIP, 2019
北京
商标,版权
中文,英语
个人简介
学历:法学学士
毕业院校:东北财经大学
职称及获得时间:律师(1994)
个人总结
杨凯先生是柳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1994年取得律师的资格并开始执业,从事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及民商事非诉代理等业务。2000年进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工作,专业从事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业务。此后,杨凯先生长期从事商标异议案、商标复审及争议案、商标行政诉讼案、商标侵权诉讼案、专利侵权诉讼案、著作权侵权诉讼案、商标行政查处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业务,同时负责合同审查、参与谈判并解答咨询,有丰富的诉讼代理及处理非诉业务的经验。
杨凯先生曾经在还曾在MIP(知识产权类的国际级专业杂志)上发表了论文,分别是“Trademark Enforcement in the PRC”和“Trademark Wrong”。2002年,杨凯先生曾经在日本海外研修会研修和实习。
典型案例
- 李宁公司诉莆田市裕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李宁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涉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代理李宁公司胜诉。
- 美国利惠公司就“Dockers”商标的异议、异议复审及诉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诉讼案,一审胜诉。这是一审人民法院首次认定“服装”和“鞋”为类似商品。该案被收录在2007年版《商标评审案例精选》中。
- 海尼根公司就“喜力”商标异议案、异议复审案及诉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诉讼案,代理海尼根公司一审胜诉。这是一审人民法院首次准许商标异议人在诉讼程序中补充提交新的证据。该案被收录在2004年版《中国商标报告》第1卷中。
- 丹佛斯公司诉淄博丹佛斯测控仪表有限公司侵犯“Danfoss”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代理丹佛斯公司一、二审胜诉。
- 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著作权邻接权纠纷一案,代理三星公司应诉,调解结案。
- 美国Fine Art Lamps公司诉中山市巨光灯饰有限公司侵犯其对产品目录和灯具产品所享有的著作权案,代理美国Fine Art Lamps公司一、二审胜诉。这是中国的法院第一次将灯具产品认定为“具有实用功能的美术作品”,并依据著作权法加以保护。该案被评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同时被美国相关媒体进行了报道。
- 埃斯科公司诉宁波市鄞州福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侵犯“ESCO”商标权纠纷案及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代理艾斯库有限公司一审、二审胜诉。
- 德国雨果博斯商标管理有限公司就“BOSSLON”商标异议案、异议复审案及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诉讼案,终审诉讼。
- 四川省南充制冷技术开发公司诉安讯(北京)金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侵犯“NCR”商标专用权案,代理安讯(北京)金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应诉并胜诉,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 株式会社迪桑特诉北京今日都市公司、深圳走秀网侵害商标专用权案被评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50大知识产权判例。
- 代理德国巴斯夫公司、美国美利肯公司、芝华士(兄弟)美洲有限公司、安海斯-布希公司、日本松下公司和美国添柏岚公司等多家公司,通过地方行政部门,查处数十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
- 代理披头士乐队的权利人苹果有限公司对“TEAM BEATLES 添·甲虫”商标提起异议,在诉讼程序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权利人对“THE BEATLES”乐队名称享有商品化权,驳回了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做出对乐队名称享有商品化权的认定,对于保护权利人的在先权益、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 代理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对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申请的“稻香村及图”商标的异议复审的最高院再审程序,最高院经再审裁定驳回了苏州稻香村的再审申请,被异议商标不予以核准注册。该案合理地认定了对于老字号的商标纠纷应当考察历史和现状,尊重业已形成的稳定的市场秩序,对于老字号商标纠纷具有典型意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北京
专利
机械工程,医疗器械,车辆工程
中文,英语
个人简介
学历:信息系统硕士;美国LLM法学硕士;中国法学硕士
毕业院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5);
美国John Marshal Law School(2014);
中国政法大学(2017)
执业资格及获得时间:专利代理人(2006);律师(2008)
政治面貌:九三学社
获奖
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
IAM Strategy 300: The World’s Leading IP Strategists 2021 (2021)
Benchmark Litigation 知识产权诉讼 未来之星(Future Star)(2021、2022)
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知识产权诉讼 上榜律师(2020-2022)
第二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2022)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颁发“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领军人才”(2020)
知产力评选“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Top 50”(2019、2020、2021)
海淀区司法局颁发“海淀区优秀律师”(2019)
海淀区司法局颁发“海淀区优秀律师”(2019)
个人总结
姚冠扬律师专注于提供与专利和商业秘密相关的法律服务,具有处理复杂专利无效、专利侵权和行政诉讼、专利许可谈判的丰富实践经验。同时,姚冠扬律师还在专利有效性分析、侵权分析、许可谈判、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企业专利布局与战略咨询、商业策略制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姚冠扬律师善于与客户沟通,根据案情设计整体诉讼及许可策略,向客户提供实用的法律建议,积极为客户争取最大合法权益。作为团队的负责律师,姚律师已经代理如高通、三星、施耐德、奥克斯、歌尔声学等国际和国内知名企业处理专利相关争议,涵盖工程机械、纺织机械、生活用品、运动装备、软件、通信、家电、医疗器械等领域。
姚冠扬律师代理的多起案件被各级法院评选为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代理法国史陶比尔公司的纺织机械专利侵权案入选江苏高院的2013年十大案例,相应专利行政诉讼案入选最高院2017年指导案例,该案对如何判断说明书充分公开的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代理卢森堡埃意电子的汽车安全带传感器案的专利行政诉讼在最高院翻案赢得最终胜利,并入选最高院2018年50大典型案例,该案对创造性判断三步法的适用以及技术问题的认定给出指引;
代理奥克斯的空调侵权纠纷管辖权异议案入选最高院2018年50大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了专利侵权纠纷中的管辖问题;
代理高通诉苹果的手机相关专利侵权系列案入选广州知产法院2019年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和2019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代理三星与华为专利侵权与无效系列案等大型通信标准必要专利案,处理专利侵权认定、通信及软件技术鉴定和FRAND规则的适用等复杂法律问题,入选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十大案件和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姚律师密切关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发展,积极研究知识产权热点问题,多次为专利方面法律修改提供建议。姚律师在国际刊物上发表多篇关于标准必要专利、专利典型案例分析、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中国专利法律体系分析等方面的专业文章,并多次在国内外知识产权会议如AIPPI论坛、INTA年会中发表演讲。
专利集团诉讼案:
- 在高通与苹果的专利侵权诉讼和无效案中,作为柳沈团队负责律师代表高通全面参与专利无效和侵权诉讼程序,涉及电学软硬件专利的侵权认定、技术鉴定、创造性判定等前沿法律问题,并助高通获胜。该系列案入选广州知产法院2019年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和2019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 在三星与华为的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系列诉讼案和无效案(超过40个案子)中代表三星公司作为主诉律师参加诉讼,涉及通信标准与SEP专利侵权的认定、FRAND规则适用等热点问题。该系列案入选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 代表奥克斯参与国内空调企业大型专利侵权互诉案及相关专利无效系列案,入选最高院2018年50大典型案例。
典型专利许可谈判案例:
- 在三星与华为的标准必要专利系列诉讼案中代表三星公司作为主诉律师参加诉讼,并为三星公司的专利许可谈判提供分析意见和理论支持,帮助三星公司获得和解
- 在高通与苹果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为高通的许可谈判提供分析意见
- 在国内某医疗器械公司与欧洲某公司的许可谈判案中,为该国内医疗器械公司提供许可方案建议,协助该国内医疗器械公司与欧洲某公司协商专利许可
典型专利应诉与无效案:
- 代表被告三星中国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针对一系列专利侵权诉讼进行应诉,在专利复审委快速开展对该系列专利的无效程序并全部取得成功,迫使对方撤诉。
- 代表施耐德公司应诉专利侵权案,并将对方专利快速无效,迫使对方撤诉。
- 代表埃意公司参加专利侵权和专利无效程序,专利行政诉讼经二审改判后,在最高院翻案并赢得最后的胜利,成功将涉案专利全部无效。该案入选最高院2018年50大典型案例。
- 代表河北血氧仪医疗器械公司应诉专利侵权案,并将对方专利快速无效,迫使对方撤诉。
- 代表亚联机械应诉德国辛北尔康普公司的专利侵权案,并将德国公司多项专利全部无效。
- 代表被告北京轨枕制造商在北京知产法院参加专利诉前禁令审理程序,通过专利无效程序将涉案专利无效,迫使原告撤诉。
- 代表江苏德龙激光对一系列专利提起无效获胜,并经过行政一审、二审程序,直到最高院再审,全部维持无效决定。
- 代表拜尔公司针对胰岛素针专利提起无效并获得有利结果。
典型专利维权案:
- 代表原告史陶比尔在上海、苏州等地展开针对多名侵权人的系列专利侵权诉讼并全部获得胜利,被告被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该案的专利侵权案入选江苏高院的2013年十大案例,相应专利行政诉讼案入选最高院2017年指导案例。在2012-2014的上海展会中成功进行知识产权投诉。
- 代表原告美国公司Foxfurry在广州知产法院发起户外灯外观设计侵权诉讼并获胜。
- 代表美国影像科技公司在北京展开专利侵权诉讼并终审获胜,相继面对四次无效并成功维持专利有效。在教育用品2018成都展会中发起投诉并获成功。
典型法律意见及分析:
- 为某国际半导体公司提供专利侵权策略设计、专利筛选和无效分析。
- 为某国际著名运动品公司提供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咨询。
- 为歌尔声学提供专利分析,促进其与国外巨头公司的商务谈判顺利进行。
- 为湖北激光公司针对“激光全息图像防伪”提供系统性的防侵权检索和分析。
- 为拜尔公司提供关于胰岛素注射器系列产品的FTO检索和分析。
- 为欧普照明、久保田、日本烟草、太平洋制罐等等国内外公司提供大量专利有效性和侵权分析。
文章与演讲
姚冠扬律师发表的文章包括:
- “IP ENFORCEMENT AT TRADE FAIRS INCHINA”,AsiaIP, 2013
- “MAKING THE MOST OF THE CUSTOMS”, MIP2016 inFocus, 2016
- “CHINA’S EVOLVING SPECIALIST COURTS”, MIP AIPLA Daily Report, October 29, 2016
- “COURT PROVIDES SEP GUIDANCE IN CHINA”, MIP 2017 Mid-year, June/July issue, 2017
- “BREAKING THE DAMAGES DILEMMA IN CHINA PATENT LITIGATION”, MIP 2017, Winter issue, 2017
- “ANALYZING THE SUPREME COURT’S STANCE ON SUFFICIENT DISCLOSURE”, MIP 2018, China IP Focus
- “What is a Scope of a Functional Limitation in China”, Asia IP 2018, May issue
- 英国高等法院“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例审校定稿,《FRAND案例精选》专著,2018
- ANALYSIS ON SEP INFRINGEMENT CASE IWNCOMM V. SONY, Liushen Newsletter, May 2018
- New Mechanism for Appealing IP Cases in China, Liushen Newsletter, Nov 2018
- “Detailed Provisions of IP Tribunal of the Supreme Court Published”, Liushen Newsletter, Jan 2019
- “初创公司的专利战略解构”,中关村杂志, 2019年3月
- “功能性特征相关实务动向的研究”,知产力,2019年5月
- “China Part” in the Book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view-Eighth Edition”, May 2019
- “The New Normal? NPE issues in China”, August, 2019, World IP Review
- “Trade (secret) story”, coauthor, August 2019 edition, Asia IP
- “China sees developments in SEP infringement cases” , MIP 2019, Asia-Pacific IP Focus
- Special Issue: LESI Design Study: China part, Mar 2020, les Nouvelles
- Interview: How IP Protection is Progressing in China, April 2020, Lawyer Monthly
- What are some of the evidence rules in IP litigation?, CHINA I P FOCUS 2020, April 2020
- Evidence Rules Concerning IP Civil Litigation: Open for Public Comments, IPLink Asia, July 2020
- 科创板上市须先过知识产权关,中国知识产权报,2020年8月26日刊
- The keys to success in patent litigation, China: Managing the IP Lifecycle 2021, IAM/WTR China Sep 2020 (https://www.iam-media.com/Intelligence/china-managing-the-ip-lifecycle-2021) (https://www.worldtrademarkreview.com/Intelligence/china-managing-the-ip-lifecycle-2021)
- Comparative Global Design Law-Design Law in China, Bloomberg Law, Sep 2020
- Patent invalidation profile and strategy in China, Asia IP, Sep 30, 2020 (https://asiaiplaw.com/section/in-depth/patent-invalidation-profile-and-strategy-in-china)
- 不只是诉讼:科创板“专利狙击”应对锦囊,2020年10月,高杉legal公众号
- How the Chinese Supreme Court looks at jurisdiction in SEP cases, IAM, Oct 1, 2020 (https://www.iam-media.com/frandseps/how-the-chinese-supreme-court-looks-jurisdiction-in-sep-cases)
- 专利微观布局策略与案例分析,2020年10月,知产力公众号特稿
- 构建更完善的专利保护体系-专利法修改综述,2020年11月,海淀律协公众号
- 专利侵权诉讼中等同原则适用实务分析与探讨,2021年1月,知产力公众号特稿
- Supreme品牌在华的知识产权维权路启示,2021年1月,服装设计师杂志
- 使用环境特征在专利侵权案件中的认定和策略分析,2021年2月,知产力公众号特稿
- 医疗器械专利侵权诉讼实务特点探析,2021年4月,知产力公众号特稿
- Growing importance of China as SEP litigation venue,2021年4月,MIP China Focus
- 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咋举证?十起案例给你支招,2021年6月,知产力公众号
- Understanding design patent protection,2021年8月,China: Managing the IP Lifecycle 2022
- 医疗器械专利无效最新情况及特点探析,2021年9月,知产力公众号
- “Defining IP cases decided by China’s Supreme Court”, MIP 2022, China IP Focus
- “Lessons from the case law - China”, Managing the IP Lifecycle 2022
姚冠扬律师发表的演讲包括:
- “METHOD CLAIMS IN UTILITY MODEL PATENT”, AIPLA Youth Forum, 2014
- “TRADE SECRET PROTECTION IN CHINA”, AIPPI China-US Forum, 2016
- “Analysis on SEP rules in China”, International IP Business 2018 Forum, 2018
- “NPE Developments in China”, Japan External Trade Organization, 2019
- “专利侵权诉讼的中美实务”,企业知识产权培育管理运用的中美实务,2019
- “Comparative Study on Design Remedies: China Part”, INTA, 2019
- 主持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软博会软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2019
- “中国高价值专利的布局与面对专利风险的解决之道”,深圳研讨会,2019
- “技术问题的确定对专利创造性判断的影响”,全国律协知产委年会专利法分论坛, 2019
- “The move toward global FRAND judgments”, IPBC Connect, Sep 16, 2020
- “Strategies for managing China litigations”, IPBC Japan, Nov 17, 2020
- “国内企业海外专利风险概览-337调查”,海淀律协涉外专委会企业出海风险研讨会,2020
- “知识产权案件损害赔偿最新法律、案件与经验分享”,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2021年6月
- 主持中国知识产权峰会医疗器械分论坛并做主题发言和圆桌讨论,2021年7月
- “Panel Discussion 1: Key Developments in International Trademark & Design Law”, International IP Practice Seminar by UIC School of Law, Oct 8, 2021
媒体访问:
- Cover Story: Raising The Ba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national IP court makes an increase in judicial protection of IPR, BEIJING REVIEW, Jan 2019
- 潮牌Supreme的维权故事,服装行业的启示录,知产力,2020年5月12日
- “337调查”有果,大疆与通道应避免鹬蚌相争,中国知识产权报,2020年8月26日刊
- 850万判赔,Supreme潮牌侵权案一审落锤,服装设计师杂志,2021年1月14日
- 科创板如何应对专利纠纷,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专利周刊,2020年12月23日刊
- 造车新势力要迈专利这道坎,中国知识产权报,2021年4月7日
- 可降解塑料火了,专利竞争热了!,中国知识产权报,2021年6月24日
- 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 喜摘专利“硕果”,中国知识产权报专利周刊,2021年7月21日
- “光伏+”:站上能源转型封口|迈向碳达峰,中国知识产权报,2021年11月23日
- 海洋能:专利挖掘“蓝色经济”,2021年12月24日
- 是正常维权,还是恶意诉讼?,中国知识产权报维权周刊,2021年12月29日
- 深度|光学镜头的专利狙击战,21世纪经济报道,2022年12月20日
社会职务
北京市律师协会专利委员会副秘书长
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
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
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监事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库专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
北京
专利
通讯,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电子工程,半导体
中文,英语
于小宁先生于2004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包括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无效和专利诉讼等。于先生的专业领域包括电子电路、半导体、无线通信和光通信、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因特网与电子商务、图像处理技术等。
于小宁先生于2006年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2008年取得了律师资格。自加入柳沈以来,于小宁先生每年处理大量的与专利申请和审查业务相关的案件以及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并且还处理了众多的专利侵权案件以及各种专利分析和尽职调查事务,包括专利侵权分析、自由实施(FTO)分析、专利稳定性分析、专利预警分析等等。此外,于小宁先生还为客户提供各种专利咨询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针对各种热点问题的介绍和分析、为客户提供各种专利相关培训等。
于小宁先生于200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获电子科学与技术学士和硕士学位。此外,于小宁先生还于2015年获得了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颁发的法律硕士学位并获得了荣誉毕业生奖励。
于小宁先生于2007年6月~7月期间,由柳沈律师事务所派赴美国弗吉尼亚州Birch, Stewart, Kolasch & Birch, LLP事务所培训学习。
于小宁先生处理的部分诉讼无效案例包括:
- 高通 v. 苹果
代表高通处理了芯片、电子电路、软件等领域的多件专利侵权诉讼和无效案件,在专利无效方面,成功使所处理的全部专利维持有效,在专利侵权方面,成功地深入研究了芯片和电子电路领域的侵权证明方法,并在庭审期间成功地向法官阐明侵权逻辑,目前侵权诉讼已经和解。该案例入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9年十大典型案例。
- 华为 v. 三星
代表三星处理了通信、软件等领域的多件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诉讼和无效案件,在专利无效方面,成功地将对手的多个重要专利无效或部分无效,在专利侵权方面,深入研究了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认定、禁令、许可费率等热点问题,这些案件已经和解。
- SolarEdge v. 华为
代表SolarEdge处理了电子电路领域的多个专利无效案件,并成功维持专利有效。
- 台湾联咏 v. 敦泰科技
代表联咏,成功地将敦泰科技的专利无效,并在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程序中连续获胜。
- Skyworks v. 香港首科
代表Skyworks处理电路领域的专利侵权和无效案件,该案最终和解。
- Skyworks v. 深圳湘海
代表Skyworks处理电路领域的专利侵权和无效案件,该案最终和解。
- 某俄罗斯公司 v. 某中国公司专利权属纠纷仲裁案
代表该俄罗斯公司,赢得了该仲裁案,帮助客户夺回专利权。
于小宁先生处理的部分分析项目包括:
- 为某日本跨国通信公司提供自然语言处理领域的专利地图分析;
- 为某日本娱乐设备公司提供针对虚拟现实头盔的竞品调查与侵权分析;
- 为某日本跨国通信公司提供数字营销领域的专利布局分析和生态系统分析;
- 为某中国拟上市医疗器械公司提供人工智能医学图像处理领域的自由实施(FTO)分析;
- 为某中国拟上市医疗器械公司提供关于医疗器械的FTO分析;
- 为某中国人工智能公司提供针对某飞行器的专利预警和FTO分析;
- 为某跨国医药公司提供针对拟投资对象的医疗器械侵权风险分析和核心专利稳定性分析;
- 为某中国芯片初创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与合规分析;
- 为某台湾触控芯片厂商提供核心专利稳定性分析和竞品侵权分析;
- 为某中国上市公司提供电源驱动芯片领域的竞争对手核心专利稳定性分析。
于小宁先生发表的文章包括:
- “China’s evolving patent system”, 2015 annual meeting of The Ame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ssociation (AIPLA)
- “Consideration on technical effect under priority system”, Asia IP, 2018
于小宁先生发表的演讲包括:
- “Watch or March – IP Protection Strategy in China”, MIP IP in Asia Forum 2016, London & Paris
- “Updates on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in China”, AIPPI Japan, China, Korea Trilateral Meting 2018, Nagoya, Japan
于小宁先生获得的奖项包括:
- 某中国Top互联网公司:A级代理人
- 中国知识产权报:星级代理人(2015&2016)
- 专利代理人协会:2016年优秀专利申请文件奖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青年联合会 委员
北京
专利
互联网技术,材料,半导体
中文,英语,日语
岳雪兰女士于2006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与专利相关的法律工作,包括专利申请、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专利无效和专利侵权诉讼等,具有丰富的代理经验和诉讼经验。同时为客户提供专利侵权法律意见、专利稳定性法律意见、及其他法律咨询意见。另外,对于外国企业在中国的权利行使、技术转让等业务也具有丰富经验。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机械、半导体、材料、汽车零部件、燃料电池等。
岳雪兰女士于2004年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2009年取得律师资格。2003年-2006年期间任职于日本创英国际特许法律事务所,从事专利代理和法律咨询工作。
岳雪兰女士1997年获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硕士学位,2002年获得日本佐贺大学材料力学专业工学博士学位。2013年9月-2013年12月期间,由柳沈律师事务所派赴美国芝加哥John Marshall Law School学习知识产权法,获得LLM学位。
诉讼及无效案件
- 作为一金融设备制造商的代理人,成功应对专利侵权诉讼,不侵权抗辩得到二审法院认可,为客户赢得了胜诉判决,并且通过专利无效程序成功将原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 作为一大型综合电子设备厂家的代理人,成功应对专利无效挑战,相关专利权被维持有效。
- 作为一日本知名电子厂商的代理人,成功应对专利无效挑战,相关专利权被维持有效。
- 作为一零部件厂商的代理人,在相关专利在欧洲被提起异议的不利情况下,成功应对请求人在中国发起的专利无效,相关专利权被维持有效。
- 代表西门子公司在专利驳回复审行政诉讼中赢得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相关专利申请最终获得授权。
- 在刘宝善 v.株式会社小丝制作所的专利无效案件中,担任株式会社小丝制作所的代理人,两项专利权均被维持有效。
- 在重庆市双庆机电有限公司 v.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专利无效案件中,担任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的代理人,专利权被维持有效。
- 在叶洋 v. 株式会社钟化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中,担任株式会社钟化的代理人,一审、二审均胜诉,专利权被维持有效。
法律咨询案件
- 协助某瑞典婴儿用品厂商进行维权,通过调查取证和侵权分析,向侵权人发送警告函,最终使得侵权人下架相关产品并作出了不再侵权的书面承诺,成功维护了客户利益。
- 为某汽车零部件厂商针对一系列专利权提供侵权分析和专利权稳定性分析,协助客户规避侵权风险。
- 为某化学品制造厂家针对一系列专利权提供侵权分析和专利权稳定性分析,协助客户在专利许可谈判中取得优势地位,最终成功达成许可。
- 在某电子厂商的专利许可谈判中,针对一系列专利权提供侵权分析和专利权稳定性分析,积极协助客户应对许可谈判中的专利问题,帮助客户最终成功达成许可。
- 为某烟草制品厂商进行无效检索、专利权稳定性分析、FTO。
- 协助某日本化学企业在中国的子公司制定职务发明制度。
- 为某钢铁企业提供技术进出口咨询,审查技术进出口合同。
- 为某烟草企业审查专利权转让合同,协助客户成功完成专利权转让。
著作、演讲、行业会议:
- “诚实信用原则”引入专利法的意义与实务中的可能适用,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2021.9.28
-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证据收集,JETRO2021年第二次中国IPG全体大会主题演讲,2021年7月8日,上海。
- 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咋举证?十起案例给你支招,知产力微信公众号,2021.6.25
- 中国における抵触出願制度および実務上の対応,パテント,2021,Vol.74 No.1。
- 《进出口条例》修改后中外企业技术转让合同怎么签?海淀律师微信公众号,2020年6月19日。
- What impact do TIER amendments have on technology transfer contracts, MIP Japanese Buyers’ Guide 2019 (2019.10)。
- Keeping it confidential, 2017 IPBC Asia, Tokyo, October 2017。
- 如何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JETRO中国IPG人才养成委员会知识产权一般实务研修会演讲,2017年6月。
- 侵犯专利权司法解释二的介绍,日中专利代理人协会交流会演讲,2016年5月。
- Strategies for successful patent prosecution, MIP China International IP Forum, Beijing, June 12, 2014。
相关社会活动包括:
-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
- AIPPI中国分会Q221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
北京
专利
通讯,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电气工程,光电技术,机械工程,医疗器械,精密仪器,半导体,车辆工程
中文,英语
张祥先生于2007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目前为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师。主要从事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相关诉讼业务,包括:专利无效、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权属纠纷诉讼、侵犯商业秘密诉讼、以及前述案件的诉前评估与风险防范等。擅长的技术领域包括:机械电子、机械自动化控制、汽车新能源、通信技术、MEMS芯片等。
张祥先生于2007年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2008年取得律师资格。张祥先生曾被聘请为政府法律顾问,曾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专访、接受《对话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专访,代理的案件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知识产权年度典型案例,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为全国优秀涉外案例,被地方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省内知识产权年度典型案例,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为专利无效年度典型案例等。
张祥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获机械电子专业学士学位、技术经济学专业双学士学位、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学位。研修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课程。获得了美国John Marshall Law School知识产权法法学硕士(LL.M.)学位。
张祥先生近年来代理过的典型案例:
- 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曾代理国内某大型环保公司诉某上市公司及企业高管等侵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赔额近亿元,二审进行中;代理国内某矿山机械公司诉竞争对手侵犯商业秘密案,涉案金额数千万,案件进行中;
- 科创板IPO热点案例:曾代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诉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公司)专利权属、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等十数件案件,该案被媒体评选为2020年科创板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 汽车新能源领域热点案例:曾代理宁德时代诉江苏塔菲尔新能源汽车电池专利侵权案,该案为真正意义上的新能源领域第一案,涉案标的超亿元,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该案被评选为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十大专利无效复审案件、福建省法院2021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代理宁德时代诉某新能源汽车电池专利侵权案,涉案标的超亿元,案件进行中;
- 高新科技领域热点案例:曾代理发码行公司诉支付宝公司、苹果公司、共享按摩椅公司、共享单车公司等系列案,涉及二维码扫码技术。该案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其中发码行公司诉支付宝公司案当天庭审直播视频播放人次达到60多万,网站显示关注此案的人数超过100万;
- 专利侵权行政执法案:代理了一系列专利侵权行政执法案,包括:凌空公司v拜克洛克公司(OFO共享单车)(2019年4.26国际知识产权日公开审理典型案例)、国内某公司v三星公司;凌空公司v金立公司、发码行公司v支付宝公司、爱码芯公司v某国外公司等;
- 华为公司与三星公司互诉专利侵权、专利无效系列案:行业影响力巨大的系列诉讼案件,包含40+专利侵权案、40+专利无效案,涉及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以及手机商用专利诉讼。本案最终全球和解。本系列案中部分案件被评为2019年全国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19年度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2019年度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十大创新典型案例、2018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2018年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例等;
-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纠纷典型案:某两国际巨头公司之间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纠纷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双方和解,被《商法》评选为2019年度杰出交易;
- 手机操作软件专利侵权典型涉外案件:手机领域专利侵权及无效纠纷案,涉案金额超亿元,涉及操作方法侵权的热点问题,代表被告方获胜,被中华全国律协评选为近年来全国90件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并刊发在2021年8月出版的《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一书中。
张祥先生近年来获得的政府相关荣誉:
- 2023年,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评选为优秀律师
- 2022年,被北京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聘请为首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知识产权领域)(聘期至2024年2月)
- 2022年,被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聘请为北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 2022年,被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聘请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专家库之培训类专家、维权志愿者专家
- 2021年,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评选为海淀区领军律师
- 2021年,被西南政法大学邀请作为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知识产权法授课讲师
- 2021年,被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律师行业委员会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 2020年,被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律师行业委员会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 2020年,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聘请为政府法律顾问
- 2020年,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评选为优秀律师
- 2020年,被知识产权出版社评选为荣誉讲师
- 2019年,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评选为涉外知识产权专家
- 2019年,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聘请为政府法律顾问
- 2019年,被江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评选为涉外知识产权专家
- 2019年,被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聘请为专利诉讼代理人讲师
张祥先生近年来发表的文章或书籍:
- 《最高院专利侵权纠纷案二审判决大数据分析》,知产宝,2023
- 《新入职员工引发的专利权属纠纷应对》,北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2022
- 《疫情影响下的知识产权权利丧失与恢复》,全国律师协会官网,2020
- 《The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egal Guide to: Patents 2019》书籍之第十章: “Chapter 10 China”, Global Legal Group,2019
- 《FRAND案例精选》书籍,顾问组成员,科学出版社,2018
-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Royalty Calculation in Telecommunication Industry”, Asia IP annual, 2018
- “China’s evolving patent system”, AIPLA annual 2015
- “专利侵权诉讼对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启示”,中国知识产权高峰论坛,2014
- “由一个案例引发的对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的思考”,中国知识产权高峰论坛(被评选为优秀论文一等奖),2012
张祥先生近年来作过的演讲:
- “当前国际形势下技术进出口风险防范”,中关村知识产权论坛,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联合主办,2023
- “专利诉讼重点环节应对”,广西市场监督局主办会议,2022
- “专利诉讼流程、策略与技巧”,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诉讼代理人培训,2021
- “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解读”,中国知识产权网“IP大咖说”,2020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及风险防范”,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主办会议,2020
- “惩罚性赔偿下的专利诉讼程序改善”,第七届创新中国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等主办,2019
- “标准必要专利诉讼FRAND许可费计算”,第十二届两岸专利论坛,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和台湾工业总会共同主办,2019
- “标准必要专利诉讼”,诉讼代理人培训,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主办,2019
- “恶意专利诉讼/投诉及规制”,第六届创新中国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等主办,2018
- “证据交换规则完善-代理人视角”,第二届“三知论坛”,知之汇、知产力、知产宝联合主办,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2017
- “Use of Utility Model in China”, 柳沈律师事务所于美国芝加哥主办的研讨会, 2015
- “关于创造性判断中非显而易见性的探讨”,法院、专利局及专利代理机构业务交流会,2015
- “关于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思考”,中国知识产权高峰论坛,2012
张祥先生近年来参与过的政府项目:
- “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1
- “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建设项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0
- “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案例汇编”,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19
- “中国加入专利法条约(PLT)可行性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2015
- “中国专利费用体系改革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2015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会员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ACPAA),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理事
国际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中国分会,会员
北京
专利
生物与制药,生命科学,化学工程
中文,英语,日语
执业领域
- 专利组合管理和策略咨询
- 专利申请、复审、无效
- 专利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 专利尽职调查、分析和法律意见
工作经历
曹立莉博士是柳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长期专注于全流程专利组合管理、权利获取及权利行使。
曹立莉博士于2005年加入柳沈律师事务所。曹立莉博士在管理大中型跨国公司在华以及全球专利组合、提高专利价值方面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咨询方面有丰富经验,主要专注于葛兰素、辉瑞、赛诺菲、默克、小野制药、武田制药等客户的专利申请、复审、专利无效、知识产权诉讼有关的案件。
近年来,曹立莉博士开始为国内创新企业以及科研院所和大学提供服务,深入参与专利挖掘、专利布局以及专利申请等工作。此外,曹立莉博士还开展了非诉法律服务,如法律咨询、侵权分析、专利稳定性分析以及尽职调查等工作。
在加入柳沈之前,曹立莉博士曾在制药企业的研究所和市场部工作了4年。在此期间,从事参与过新药开发、药品注册、商标事务、广告策划以及市场调研的工作。
教育背景
曹立莉博士于2002年至2005年于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药物所和沈阳药科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并于2005年博士获得博士学位。曹立莉博士于2010年9月由柳沈律师事务所派赴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培训学习。
曹立莉博士参与的典型案例包括:
- 辉瑞v. 李淑君,伐尼克兰晶体无效案,代理辉瑞一方参与了无效程序;
- 武田v. 浙江永宁,代理武田一方参与了无效、行政诉讼以及再审程序;
- 江苏先声v. 李平,代理江苏先声一方参与了无效程序;
- BPSI v. 天津ILE,代理BPSI一方参与了无效以及行政诉讼程序;
- 辉瑞v. 北京普禄德,代理辉瑞一方参与了无效程序;
- 勃林格殷格翰v. 张莹, 代理勃林格殷格翰一方参与了行政诉讼程序。
曹立莉博士发表的文章包括:
- “How to determine novelty conferring features”, 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rch/April 2015.
- “Overview of regulatory reform in China”, IAM Life Sciences, 2018.
执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北京
专利
机械工程,医疗器械,车辆工程
中文,英语
教育背景:
- 清华大学 机械工程系 工学硕士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工学学士
陈曦先生于2014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包括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诉讼、侵权分析、专利权有效性分析等。
陈曦先生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医疗器械、微机-电系统、传感器、电连接器、冶金等。
陈曦先生于2015年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目前是执业专利代理师,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及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推荐的诉讼代理师。陈曦先生自加入柳沈以来,处理了大量的与专利审查业务相关的案件以及与专利复审/无效/侵权诉讼/行政诉讼有关的案件,还处理了大量有关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权有效性分析、无效可能性分析、检索分析等方面的案件。
陈曦先生服务的客户主要包括:
− 泰科公司(TE Connectivity),高通公司(Qualcomm),3M公司(3M Innovation),通用汽车(General Motors),雷利集团(Leili Group),阿特斯(Canadian Solar),沙钢集团(Shagang Group)等
陈曦先生的科研经历主要包括:
− 薄膜热电偶传感器的开发及其在切削加工测试中的应用研究;
− 曲柄式飞剪的剪切机理有限元方法研究;
− 镍基高温合金2D / 3D切削加工温度场仿真模拟研究;
− 钛合金TC 4的切削性能实验研究;
− 滚压式液压泵与推挤式直线液压马达的开发。
陈曦先生主办或参与的典型案例包括:
一、侵权诉讼
− 3M 诉 新华医疗专利侵权系列诉讼案:共涉及2项发明专利及1项外观设计专利,代表原告3M创新公司——该案一审胜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被告赔偿3M公司共1000万元经济损失及65万元合理支出;本系列案的二审目前正在进行中;
− 3M 诉 青岛四砂专利侵权系列诉讼案:共涉及2项发明专利,代表原告3M创新公司——该案一审胜诉,郑州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判决被告赔偿3M公司共100万元经济损失;目前已结案(被告未上诉);
− 江苏雷利公司 诉 南京中竞科公司专利侵权诉讼案:代表原告江苏雷利公司——该案一审胜诉,苏州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判决被告赔偿江苏雷利公司共100万元经济损失;该案二审亦胜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维持原判;目前已结案;
− Rena公司 诉 阿特斯公司专利侵权诉讼案:代表被告阿特斯公司——该案通过无效宣告程序,成功将涉案专利全部无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裁定驳回原告Rena公司的起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亦维持该裁定;目前已结案。
二、行政诉讼
− 汉宇集团 诉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代表第三人(无效案中的胜方)常州雷利公司——该案一审胜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维持被诉决定;该案二审亦胜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维持原判;目前已结案;
− Rena公司 诉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代表第三人(无效案中的胜方)阿特斯公司——该案一审胜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维持被诉决定;该案的二审目前正在进行中;
− 苹果公司 诉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代表第三人(无效案中的胜方)高通公司——该案的一审目前正在进行中。
三、无效案件
1. 代表专利权人:
− 高通公司 V. 苹果公司专利无效案(ZL201080006270.3),在本案中,陈曦先生代表专利权人高通公司,成功维持涉案专利的专利权有效;
− 奥克斯公司 V. 美的公司专利无效案(ZL201620666033.4),在本案中,陈曦先生代表专利权人奥克斯公司,成功维持涉案专利修改后的专利权有效;
− 江苏雷利公司 V. 中竞科公司专利系列无效案(ZL201620056814.1),在本系列案中,陈曦先生代表专利权人江苏雷利公司,在两轮无效中,均成功维持涉案专利的专利权有效;
− 常州雷利公司 V. 地尔汉宇公司专利无效案(ZL201520739827.4),在本案中,陈曦先生代表专利权人常州雷利公司,成功维持涉案专利的专利权有效;
− 常州雷利公司 V. 地尔汉宇公司专利无效案(ZL201220152493.7),在本案中,陈曦先生代表专利权人常州雷利公司,成功维持涉案专利修改后的专利权有效;
− 江苏雷利公司 V. 翁朝闻专利无效案(ZL201720667374.8),在本案中,陈曦先生代表专利权人江苏雷利电机公司,成功维持涉案专利修改后的专利权有效;
− 江苏雷利公司 V. 中竞科公司专利系列无效案(ZL201820008400.0),在本案中,陈曦先生代表专利权人江苏雷利公司,成功维持涉案专利修改后的专利权有效;
2. 代表请求人:
− 阿特斯公司 V. Rena公司专利无效案(ZL200480043087.5),在本案中,陈曦先生代表无效请求人阿特斯公司,成功宣告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 张曦 V. 阿里巴巴公司专利无效案(ZL201620847681.X),在本案中,陈曦先生代表无效请求人张曦,成功宣告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 江苏雷利公司 V. 南京中竞科公司专利无效案(ZL201620619693.7),在本案中,陈曦先生代表无效请求人江苏雷利公司,成功宣告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 欧缇睡眠公司 V. 雷克蒂塞尔公司专利无效案(ZL201080055638.5),在本案中,陈曦先生代表无效请求人欧缇睡眠公司,成功宣告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四、咨询案件
陈曦先生还为多家客户提供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意见,包括:
− 专利侵权分析:处理20+件;
− 专利权有效性分析:处理30+件;
− 自由实施(FTO)及预警分析:处理10+件;
− 检索分析、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等:处理10+件
五、演讲及文章
陈曦先生近年发表过的文章包括:
− The keys to success in patent litigation - on IAM China: Managing the IP Lifecycle 2021;
− How to judge the “sufficiency of disclosure in specification” issue? - The latest criterion from the Supreme Court - on Liu Shen Newsletter July 2020
陈曦先生近年发表过的演讲包括:
− 2018 AIPPI中国分会青年研讨会(2018 AIPPI China Youth IP Seminar),发表题为“从诉讼角度看权利要求撰写策略(Claim Drafting In Light Of Litigation)”的英文演讲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ACPAA)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C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