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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报 | 柳沈团队助力某餐饮公司在系列不正当竞争纠纷首案中取得胜诉

作者: | 更新时间:2024-04-22 | 阅读次数: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就两家餐饮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系列案中的首案作出判决。柳沈代理被告,通过强有力的不侵权抗辩,助力取得一审阶段的全面胜诉。

本案案情复杂,其中与著作权、商标权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包装装潢相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相互交织。具体而言,案件的事实及争议焦点涉及了原告著作权与其主张的包装装潢的关系、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包装装潢所要求的“一定影响”和“显著性”的认定条件等众多争议性较强的法律问题。

对此,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柳沈团队从原告的商标入手,以原告的装潢中商标标识不能得到作为反不正竞争法的保护对象为根基,成功排除原告的商标标识,并进而抗辩原告所主张的装潢部分不满足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有一定影响”和“显著性”的要求。柳沈团队提出的抗辩理由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使得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在一审判决中均被驳回,为客户成功赢得了该系列案件首案的阶段性胜利。

柳沈的郑鹏、程驰、刘志杰、史腾、颜嘉嘉律师作为本案的代理团队,从本案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从知识产权领域的多个角度对原告缺乏权利基础进行抗辩,细致研究大量证据和资料,付出了辛苦的工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当事人的赞誉,再次展现了柳沈人的专业水准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柳沈诉讼团队将一如既往通过专业优质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