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6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将柳沈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电路装置”专利无效案作为重大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该案是重大案件公开审理系列活动的第二案。
“电路装置”专利无效案涉及三方请求人,专利复审委将该案合并审理。该专利无效案的专利权人为中国台湾省自然人。柳沈律师事务所在该专利无效案中代理专利权人参加公开审理。
涉案专利涉及一种电路装置,用于在鞋子或其他衣物及配件上设置发光装置来增加美感。本专利的正极弹片及负极弹片藉由点焊连接到电池的正负极,并将电池固定在电路板上,不会有接触不良的问题,且正极弹片及负极弹片的设计可避免电路板弯曲并节省生产成本与工时。
三方无效请求人共提交9篇对比文件和4份公知常识性证据对涉案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发动攻击。在口审过程中,专利复审委员会主要就“电焊”、“卡扣结构”、“纽扣电池正反面朝向”等争议点进行了调查,并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辩论。
柳沈律师事务所的三名专利代理人/律师岳雪兰、姚冠扬、陈蕴辉作为专利权人的代表针对上述争议点充分发表了观点,并结合9篇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性证据所存在的问题、现有技术的结合启示、实用新型的无效审查特点等专利法热点问题阐述了争辩意见。
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在日后将无效审查决定以书面形式发送。
图片来自于专利复审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