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专利
机械工程
中文,英语
1978年2月至1982年1月就读于浙江大学机械系;
1982年2月至1993年2月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专利代理部工作, 曾任专利代理部机械处副处长和处长;
1984年11月至1985年11月在联邦德国和英国的专利律师事务所进修一年;
1993年参与创建柳沈律师事务所,成为合伙人;现任事务所所长。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会长;
国际知识产权律师联合会(FICPI)中国分会会长;
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中国分会副会长;
国际许可证贸易工作者协会(LES)中国分会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
专利
机械工程,精密仪器,车辆工程
中文,英语
马涛1983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同年进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工作, 1986年曾赴德国专利事务所HOEFER & PARTNER 进修。1993年马涛加入新成立的柳沈律师事务所,并于1995年成为合伙人。
马涛擅长机械工程及外观领域的专利申请、专利诉讼及无效诉讼,并为客户提供相关法律建议。曾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及北京一中院联合组织的关于改进中国外观专利系统的讨论建议调研活动,并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法修改外观设计专利部分研究小组的成员。
2011年,马涛荣获“亚洲商法杰出女性奖”,是该奖项中专利商标领域的唯一获奖者。
马涛女士发表的文章包括:
MIP «Coping with Article33 inProsecution»
Patent Attorney’s Service and Working Process, 2013 «专利代理事务及流程» - Practicing Training Tutorial Series for Patent Attorney《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系列教程》
中国律师协会(ACLA)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ACPAA)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
国际知识产权律师联合会中国分会 (FICPI)
国际许可证贸易工作者协会(LES)
北京
专利
机械工程,材料,半导体
中文,英语
著作: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规则探讨》,作者
《专利复审与无效代理实务》,主编
北京
专利,版权
通讯,计算机,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电气工程,电子工程
中文,英语
邵亚丽女士是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丰富的专利代理和律师执业经验。自1997年加入柳沈以来,专注于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涵盖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许可和转让、专利无效和专利诉讼等。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电气工程、自动化、通信、计算机、互联网、商业方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
邵亚丽女士还主导进行各种业务项目和法律研究等工作,包括:
· 专利分析业务:包括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检索和无效可能性分析;
· 专利许可业务:包括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框架下的SEP(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业务,各种非SEP许可业务;
· 专利保护研究:包括人工智能(AI)、物联网(IoT)、2G/3G/4G/5G通信标准技术、Wifi标准技术、音频/视频编解码等特定技术领域的专利保护研究;
· 专利法律研究:专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修改建议。
邵亚丽女士于1995年3月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获工业自动化专业硕士学位,1995年4月~1997年11月期间任教于北京理工大学。
邵亚丽女士于2004年由柳沈律师事务所派赴美国华盛顿Finnegan, Henderson, Farabow, Garrett &Dunner, LLP事务所培训学习。
邵亚丽女士参与的典型案例包括:
1. 2023~2024年,在某国外大公司先后与某中国大公司之间的专利许可谈判和相关争议中,代表该国外公司参与专利筛选和分析、系列专利无效案;
2. 2020~2023年,在某国外大公司先后与几家中国大公司之间的专利许可谈判和相关争议中,代表该国外公司参与专利筛选和分析、诉讼策略分析、许可费和FRAND争议分析等;
3. 2016-2019年,在三星电子与华为的一系列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诉讼和无效案中,主导团队代表三星电子参加诉讼和无效程序,涉及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的认定、SEP专利的许可费计算、FRAND认定、SEP和非SEP专利的禁令问题等;
4. 王建波v.微软(中国)的专利侵权案,代理微软一方进行专利无效,该案最终因原告王建波的撤诉而结案;
5. 正泰v. 施耐德专利无效案,代理施耐德一方赢得了该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
邵亚丽女士发表的文章包括:
1. “SEP Licensing Negotiation Framework and Litigation Strategy in the Automotive Industry”,共同作者,柳沈Newsletter,2023年5月;
2. “与SEP相关的诉讼与无效策略分析”,第一作者,《知产力》,2023年11月;
3. “Protecting AI-related Innovations in China,” Managing IP, Summer 2020;
4. “在全球范围内建立高价值专利组合 - 从中国走向世界(上、下)”, 《中国专利代理》,2019年第1、2期;
5. “Best drafting practices for background section of patent applications,” 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 (IAM), August 2017;
6. “Drafting Best Functional Technical Features in China”, Asia IP, April 2016;
7. “Drafting Best Functional Technical Features in China”, Asia IP, April 2016;
8. “Software-related inventions,” Managing IP, Asia-Pacific Focus 2008;
9. “Latest Patent Law Changes Analyzed,” Managing IP, Asia-Pacific Focus 2007;
10. “商业方法相关发明的技术性和可专利性”,《中国专利代理》,2006年第1期;
11.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探讨”,《中国专利代理》,2005年第4期.
邵亚丽女士发表的代表性演讲包括:
1. “获得全球高价值专利组合 – 从中国走向世界”, 中国专利年会,CPAC-AIPPI 专题,2018年8月,北京
2. “Patentability of Business Method related Inventions in China,” 中华全国代理人协会(ACPAA) 暨英国特许专利律师协会 (CIPA)联合会议, 2017年11月,北京
3. “What’s the (technical) problem?”, AIPPI世界大会(2017),2017年10月,悉尼
邵亚丽女士主导和参与的代表性研究项目包括:
1. SEP系列文章(共9篇),2023年;
2. 《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保护》报告(中、英文),2021年;
3. 《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保护》报告,2019年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规划委员会成员、专利委员会成员
AIPPI中国分会专利委员会主席
北京
商标
中文,英语
雷长昕律师1993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其专业领域包括向公司客户提供商标保护及管理战略咨询,提供与商标注册保护有关的各项服务,包括商标检索,商标注册、使用可行性分析,商标许可及转让,商标异议及无效及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等
雷律师执业多年,处理了大量商标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年来多次上榜“世界商标回顾”,被称为中国知名商标执业者。
雷律师2002年成为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目前是商标部负责人。
教育和培训背景:
曾在高伟绅律师行(伦敦和香港) 及CHRISTOPHER MORCOM 皇家大律师所实习
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国译训部研究生肄业
国际关系学院文学学士(英国语言文学及国际关系专业)
雷律师代理过诸如乐高小人立体商标注册诉讼案等对于商标实务具有特殊意义的案件,并就中国的商标法及实务问题在国际商标协会年会及公司和外国事务所举办的各种论坛上进行过演讲。
雷律师典型的咨询案例包括向欧美客户提供在中国保护商标的战略咨询,向日本客户提供商品描述和海关保护咨询及向中国客户提供通过逐一国、马德里及欧盟商标注册及不同组合方式实现低价高效国际保护的咨询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国际商标协会(INTA)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
北京
专利
机械工程,医疗器械,精密仪器,车辆工程
中文,英语
葛青律师于1998年加入柳沈律师事务所,2005年成为合伙人。葛青律师于1998年毕业于清华大学,于1999年取得了律师资格,2000年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曾在英国Mewburn Ellis LLP研修。
葛青律师在处理专利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业务范围覆盖专利申请,专利无效和专利诉讼。她在中国代理了大量的专利申请,技术领域覆盖机电设备,汽车,医疗仪器和家用电器等等,并且已处理了近百件无效案件,其中不仅涉及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还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在诉讼领域,她致力于协助客户通过诉讼来主张维护其专利权,或者在诉讼中维护客户的正当权益,代表性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包括:
1.久保田株式会社 诉 泰州现代锋陵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2.特莎有限公司 诉 青海量具刃具有限公司等
3.戴森有限公司 诉 浙江艾克电器有限公司
4.吉莱特公司 诉 上海精锋刀片有限公司
5.维哥经营公司 诉 慈溪三和电器塑料有限公
6.科勒公司 诉 台州中标水暖洁具有限公司
7.齐德公司 诉 宁波腾隆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8.石锦海 诉 松下有限公司
9丁要武 诉 宝洁有限公司。
葛青律师曾经参与了中国专利局主办的关于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的研究项目,相关的论文《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独创性”授权条件的研究》得到了专利局的好评,部分修改建议被采纳为第三次修改的内容。
葛青律师在MIP(知识产权类的国际级专业杂志)上发表了论文,分别是“Developing laws for design patent”、“Declaratory judgments: a legal maze”、“New juridical interpretation-a patent owner’s perspective”和“Four cases and their lessons for utility models”等等。
葛青律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专家。
另外,葛青律师是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知识产权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并且经常在知识产权国际会议上发表演讲。
葛青律师是AIPPI的项目委员会成员。在AIPPI项目委员会中国分会方面:
1.担任了AIPPI中国分会Q227外观设计专业委员会主席,
2.撰写关于工作问题204以及204P的报告,
3.在2012年AIPPI中国分会/亚洲研讨会发表演讲。
在AIPPI项目委员会国际方面:
1.自从2012年起,规划委员会成员
2.Q231的共同主席(AIPPI 大会,首尔2012)
3.论坛 WS V Inventorship演讲者 (AIPPI 论坛执委会 2011 海德巴拉)
4.专题讨论会“Fre riding / parasitism”的主持人(AIPPI大会,多伦多2014)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
北京
专利
医疗器械,生物与制药,生命科学,化学工程
中文,英语
专业经验
邹宗亮博士是柳沈律师事务所生命科学领域合伙人,在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知识产权组合管理、法律意见、尽职调查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有丰富经验;代表多家跨国制药公司和众多中小创新企业处理知识产权、药品注册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近年来广泛参与跨境技术转移以及商务谈判,先后为近50件技术许可和投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多次在大型国际会议上做专题发言,介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连续多年在IAM上撰文,介绍中国在生命科学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药监改革方面的进展。
教育背景
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理学博士,药物化学)(2000)
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法学硕士,知识产权)(2010)
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
典型案例
- 代表或参与德国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噻托溴铵专利组合的无效、行政诉讼以及再审程序(5件专利,2006-2012),涉案专利涉及药物领域;
- 代表或参与日本武田薬品工业株式会社防守坎地沙坦酯专利组合的无效、行政诉讼以及再审程序(2件专利,2007-2012),涉案专利涉及药物领域;
- 代表爱彼斯(德国)参与该公司与FTP之间的专利无效纠纷以及专利侵权纠纷(和解,2012-2014),涉案专利涉及材料领域;
- 代表格兰富控股联合股份公司(丹麦)参与该公司与杭州钱源水泵有限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案(胜诉,2013-2014),涉案专利涉及水泵领域;
- 代表山东凯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参与该公司与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3件诉讼,2013-2014),涉案专利涉及微生物转化;
- 代表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成功防守两件专利无效案(2013-2014),涉案专利涉及继电器领域;
- 代表SEB公司(法国)成功防守该公司与温州市日电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专利无效纠纷案(2013-2014),涉案专利涉及理发器领域;
- 代表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该公司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专利无效纠纷以及后续的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胜诉,2013-2014),涉案专利涉及医疗器械领域;
- 代表香港理工大学成功防守该大学与里特机械公司之间的专利无效纠纷2014),涉案专利涉及纺织机械领域;
- 为基石药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提供法律服务(2019);
- 为GSK从中国引进某疫苗项目提供法律服务(2019);
- 代表美国Pfizer成功维持某戒烟药专利权(2019);
- 为海普瑞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提供法律服务(2020);
- 为德国LTS就药品IP保护、注册和上市进行专题研讨(2020)。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
北京
专利
通讯,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
中文,英语,日语
安之斐先生于2004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包括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无效和专利诉讼等。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通信,计算机软件&硬件,互联网,电子商务等。
安之斐先生于2006年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2007年取得了律师资格。安之斐先生自加入柳沈以来,每年处理大量的与专利审查业务相关的案件以及与专利复审/无效/行政诉讼/侵权诉讼有关的案件,并且也处理了一些有关专利侵权分析、无效可能性分析、检索、专利价值评估等相关的案件。
安之斐先生于2004年10月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获得计算机硕士学位。
安之斐先生于2008年11月~2009年11月期间,由柳沈律师事务所派赴日本理光技术与研究公司工作一年,期间学习日本专利法并针对中国专利实务的一些课题对日本理光技术与研究公司的员工进行培训工作。
安之斐先生参与的典型案例包括:
1. 三星 vs. 华为,标准必要专利SEP 和 非标准必要专利NSEP 系列诉讼,代表三星公司,作为主诉律师参与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广东省高级法院、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大量专利侵权、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大量专利无效案件。该系列案件涉及通信标准与SEP专利侵权的认定、FRAND规则适用等热点问题,部分案件入选2018 年复审委十大案例,2019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十大案件,和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 三星 vs. 广晟音频,涉音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SEP 诉讼,代表三星公司处理其专利侵权诉讼和专利无效。最终涉案标准必要专利被全部无效,为客户避免了巨额损失。
3. 三星 vs. 敦骏,涉通信标准必要专利SEP 诉讼,代表三星公司处理其专利侵权诉讼和专利无效案件,最终对方专利被全部无效,为客户避免了巨额损失。
4. 高通 vs. 苹果系列专利诉讼,代表高通公司处理其与苹果公司之间的标准必要专利SEP诉讼、无效、及许可谈等事项,最终协助当事人与对方以优势地位达成和解。
5. 太阳能安吉 vs. 华为无效案,代表太阳能安吉公司,处理其与华为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和无效事宜。
6. 三星 vs. 爱立信,代表三星公司,处理其与爱立信公司的全球涉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的诉讼、无效、许可谈判事宜,最终协助当事人与对方达成和解。
7. 代表多家通信公司参加其涉通信标准(如4G)的标准必要专利SEP 专利许可谈判。
8. 奥博泰克 vs. 陈耀邦专利无效案,代表奥博泰克公司,奥博泰克公司的专利权被维持有效;
9. 联想 vs. 一诺 专利侵权诉讼,代理被告联想公司,最终原告一诺公司和解而结案。
10. MIP 期 刊 “AI as an Inventor” 以 及 “ASI and AASI concerning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作者
个人荣誉:
入选中国知识产权报社评选的星级代理人
入选为北京市海淀区优秀律师
入选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
入选深圳市南山区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入选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机构库专家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
北京
专利
通讯,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电气工程,电子工程,光电技术,半导体
中文,英语
陈金林律师于2009年取得律师资格,2011年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2010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包括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咨询和专利诉讼等。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无线通信、光学、电学、计算机、互联网、人工智能、半导体等。
陈金林律师于2004年获得华中科技大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学位
于2009年获得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博士学位
于2006-2007年在美国UCLA电气工程系接受博士联合培养
于2014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学位。
陈金林律师自加入柳沈律师事务所以来,为国内外客户处理大量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诉讼、专利法律咨询等案件,尤其具有专利权稳定性以及专利与产品相关性分析的丰富经验。
一、陈金林律师于2011年在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获得全国第一的成绩,之后其一直兼任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讲师,且多次连续参加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部分的阅卷工作。陈金林律师还多次向企业、大学等单位提供专利知识培训和讲座。
二、无效和诉讼经验:
1、 三星Vs华为系列通信标准及移动设备侵权诉讼案;
2、 三星Vs华为系列通信标准及移动设备无效、行政诉讼案;
3、三星Vs意美森系列移动设备无效案;
4、三星Vs上海科斗系列无效案
5、松下电器Vs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的无效案、行政诉讼案;
6、FL史密斯Vs浙江大维侵权诉讼案、无效案;
7、 京东方Vs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行政诉讼案;
8、 卡尔蔡司Vs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行政诉讼案。
三、著作
1、“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的支持与保护范围的一致性”(被评选为优秀论文),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高端学术研讨会,2012;
2、“Claim construction in patent infringement litigation”, 发表于 “China: Managing the IP Lifecycle 2016/2017”,全球商业媒体集团,2016;
3、“专利停止侵权责任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4、“How IP in China is changing”, AIPLA Daily Report, 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017;
5、“Damage Compensation Determination for Patent Infringement in a Recent Case”, News Letter of Liu, Shen & Associates, 2019;
6、“Introduction to the Latest Amendments to the Guidelines for Patent Examination in China”, News Letter of Liu, Shen & Associates, 2019。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北京
专利
机械工程,精密仪器,车辆工程
中文,英语
执业经历
陈钘先生于2007年加入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包括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无效和专利诉讼等。
陈钘先生于2008年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2009年取得律师资格。除了专利申请案件之外,陈钘先生还成功代表多个国际知名公司处理了大量专利无效/侵权诉讼案件。
教育背景
1998年9月-2002年7月,学士,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
2002年9月-2007年7月,博士,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2015年2月-2017年2月,研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硕士课程,并赴美国芝加哥John Marshall法学院学习知识产权法,获得法学硕士(LLM)学位(联合培养)
典型案例
陈钘先生参与的典型案例包括:
侵权诉讼:
- 辛北尔康普(国际知名压机企业)诉国内压机企业Y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代表Y公司,胜诉
- 地尔汉宇vs.雷利电机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代表雷利电机,胜诉
- 灿坤vs.上岛咖啡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代表上岛咖啡,胜诉
- 戴森vs.艾科电器外观专利侵权诉讼,代表戴森,进行证据保全并胜诉
无效:
- 代表戴森公司处理数十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结果良好
- 代表国际知名手机公司S无效国内企业的手机外观设计专利,全部无效
- 代表雷利公司处理近二十余项发明、实用新型无效,结果良好
法律咨询:
- 受国际知名医疗设备企业M委托,对拟并购目标医疗仪器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 受投资公司J委托为国内多家医疗仪器企业进行投资前的尽职调查(FTO侵权分析)
- 受国际知名医疗设备企业L委托对其医疗床产品进行中国上市之前的FTO分析
- 受国际知名光学企业Z委托对某国内企业进行并购前的尽职调查
- 受国际知名汽车配件公司委托对国内某企业产品进行调查和侵权分析
- 受国际知名金融设备企业委托对其新设备进行上市前侵权分析
学术活动
- “Four cases and their lessons for utility models”, 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China IP Focus 2013
- 2011年参加专利局研究课题“关于专利复审与无效请求审查的若干问题的研究”
- 2012年参加专利局研究课题“专利分析服务标准研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北京
专利
通讯,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半导体
中文,英语
学历: 本科 北京理工大学 车辆工程
硕士 北京理工大学 车辆工程
资格: 专利代理师(2000年取得)
律师(2007年取得)
研修: 2004年在美国Birch, Stewart, Kolasch & Birch, LLP 研修
著作:
- 2012年1月在“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2012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第三届知识产权论坛”上发表文章,题目是“从司法解释和司法判例看我国专利侵权判定的实践和发展”
- 2019年6月,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发表文章,题目是“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的司法保护”
- 在《律商联讯》杂志发表文章,题目是“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权利要求是否构成技术方案”
- 在《专利代理》杂志发表文章,题目是“浅谈我国信息记录介质的可专利性问题”
工作经历:
- 在“三星电子公司”V.S.“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系列侵权诉讼案中,代理三星电子公司参加多个案件的诉讼程序,其中涉及标准必要专利侵权认定、FRAND专利许可等热点问题的深入研究(2016-2017);
- 在“三星电子公司”V.S.“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系列无效案中,代理三星电子公司参加多个案件的无效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2016-2017);
- 代理“夏普株式会社”诉“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复审行政诉讼案;
- 代理“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诉“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复审行政诉讼案;
- 代理“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请求“北京中易电子公司”输入法专利无效案及行政诉讼案;
- 在“北京中易电子公司”诉“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输入法专利侵权案中,代理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 代理“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请求“广东威灵电机有限公司”电机专利无效案以及行政诉讼案;
- 代理“以色列艾蒙系统公司”请求“深圳朗科公司”闪存盘专利无效案,等。
荣誉:
- 当选中国知识产权报社评选的三星级代理人(2016)
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理事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副会长
北京
专利
机械工程,医疗器械,车辆工程
中文,英语,德语
侯宇先生自1995年8月起开启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职业生涯,并于1996年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2000年取得了律师资格,主要从事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在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无效与侵权诉讼及相关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机械与机电设备、汽车、热能与动力工程,供配电开关设备、医疗设备与器械,造纸设备等。
侯宇先生于1993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汽车工程系,获得热能动力与设备专业本科学位,于2007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学位。他在1995年加入柳沈律师事务所前,在 1993年9月~1995年7月在北京内燃机总厂研发中心任职研发人员。
侯宇先生于2004年,由柳沈律师事务所派赴德国的博默特&博默特律师事务所以及西门子公司在慕尼黑的专利总部培训学习。
侯宇先生胜诉的典型案例包括:
1.西门子工业公司v. 达涅利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的专利无效案(2013年);
2.西门子公司v.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行政诉讼案(2010年);
3.新利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v.松柏电池有限公司的专利无效案(2008年);
4.皮尔伯格有限责任公司v.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的专利无效案(2014年);
5.巴姆德公司v.台州市卡迪婴童用品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案(2014年);
6.福伊特造纸公司v.安德里茨造纸公司的专利无效及侵权诉讼案(2015年)
侯宇先生著作的文章包括:
1.“论对等同原则的恰当限制”,《专利法研究2006》,2006年出版
2.“我国企业参加海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背景与问题分析”,2015年参与ACPAA筹建的“海外展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项目(工作方案附录B)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ACPAA)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