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沈代表某国际知名医疗器械公司,对未经授权的医疗器械产品平行进口案件进行了调查和行政查处,并获得了成功。
平行进口问题一向是法律实务中的难点。根据商标法和商标实践,销售商即使未获得授权许可、从外国品牌方进口产品后销售,会被视为商标权的权利用尽,而非商标侵权行为。因此,从商标侵权角度难以对其进行打击。
然而,经过柳沈的详细、深入的调查,柳沈发现销售者在其场所将进口的正品医疗器械产品的英文标签撕下、换上了伪造的中文标签。原本的标签上带有产品编号、生产日期等信息,而更换的新中文标签上的产品编号、生产日期信息与其不相符。销售者的撕标并换标的行为,实质上属于擅自更改产品生产日期的行为。
柳沈以此为突破点,向销售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提起行政查处申请,经过多次沟通,最终说服市场监管局采取行动,并成功在现场抓获销售者擅自更换标签的行为。市场监管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等规定,认定销售者构成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
柳沈的袁媛律师、郑鹏律师、赵晶晶律师作为本案的代理团队,深入地分析案件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转变思路,在商标侵权难以成立的情况下,敏锐的捕获销售者的其他行政违法行为,并以此为突破口对违法者进行了行政查处,打击了其违法行为,收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该案例,也为行业内对平行进口相关的违法行为如何进行查处,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操作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