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系列案件涉及药品领域发明专利“二肽基肽酶抑制剂”,其可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专利权人系国际知名医药企业,其发现北京两公司涉嫌侵犯其“二肽基肽酶抑制剂”发明专利,委托柳沈处理相关维权事宜。在接受专利权人委托后,柳沈及时搜集相关证据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代理专利权人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经专业审查及细致比对分析,及时作出认定北京两公司相关行为侵权的处理决定。
该系列案件体现出我国对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的平等保护,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该系列案件主办律师为邹宗亮、朱文婧、常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