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有核心技术人员是企业上市科创板的关键要素,其身份、履历是企业“业务与技术”披露的重要内容,反映着企业的技术来源、技术能力和优势。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第九十七条规定,“拟在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应在“业务与技术”中结合行业技术水平和对行业的贡献,披露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披露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或服务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披露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构成,取得的专业资质及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情况,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2、企业核心技术人员与主要技术发明人或设计人并不完全等同。相比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身份的认定,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认定考虑因素更为综合。
对于核心技术人员如何认定,曾经有效现已废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问题6中曾有一些认定标准可以参考:原则上,核心技术人员通常包括公司技术负责人、研发负责人、研发部门主要成员、主要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主要技术标准的起草者等。
核心技术人员认定对于拟上市科创板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关键问题。但目前的法规却并未对具体认定标准及人员数量做出明确规定。这赋予了企业根据具体实践中的情况进行认定的自主权。
3、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的重要性同时体现在科创属性评价中,核心技术人员参与获得的国家级奖项,在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下,可助力企业满足科创属性,申报科创板。
在《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2024修正)》中规定企业符合情形之一即可申报上市,第二条即: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4、核心技术人员被赋予构成科创板上市发行条件的法律地位,即,对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的要求与对董监高的要求保持一致,需在最近二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不利变化,以保证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发行条件的第十二条中规定,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二)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核心技术人员应当稳定且最近二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相关问询回复节选—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认定标准
(一)骄成股份: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
核心技术人员是指对公司新技术开发、应用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发行人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专业背景标准: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声学、应用物理学或机械自动化相关专业,并取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
2、任职期限标准: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公司研发体系从事研发工作满2年;
3、工作岗位标准:为产品研发负责人或为核心研发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并担任高级经理及以上的职务;
4、工作贡献标准:
① 掌握与公司主要业务领域相关的核心技术或拥有相应的技术专长;
② 至少作为发明人取得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或参与取得软件著作权。
(二)菲沃泰:结合公司在研项目负责人多数为非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说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的准确性
1、发行人在研项目负责人多数为非核心技术人员的原因
核心技术人员承担全面管理统筹发行人研发项目、参与研发项目中重难点问题解决等方面的工作。为充分发挥核心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研发管理能力,集中核心技术人员的精力于研发项目的宏观管理、研发方向的确立以及研发关键问题的解决,发行人较少安排核心技术人员作为具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但一些难度较大、较为核心的项目发行人会安排核心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职能如下表所示:

(1)核心技术人员在研发项目管理中承担职责
1)在研发项目立项阶段,研发部门根据客户需求及市场需求,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技术攻关的优先次序等因素后出具《项目建议书》。研发总监WQY、LBX担任执行主席的项目管理委员会以及总经理ZJ均会从研发方向的可行性、研发技术重难点、研发整体思路等角度对提交的建议书进行审查。
2)在研发项目的实施及过程管理阶段,研发项目的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研发任务。核心技术人员会基于自己的专业技能对项目进度的把控、项目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向、项目成功可能性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专业意见。
3)在研发项目的结题验收阶段,以核心技术人员为中心的验收专家组对主要创新内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核心技术人员虽较少担任具体研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但其专业能力的发挥贯穿整个研发项目周期,在研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可或缺。
(2)核心技术人员直接参与研发项目的技术攻关
公司采用项目制管理,研发项目立项时根据项目涉及的核心技术程度,从研发技术中心团队中委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协调项目组成员的研发工作,跟进项目进度及对项目管理委员会进行定期报告,如研发项目涉及可能产生的核心技术或者评估为技术难度较大时,核心技术人员将参与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技术指导。核心技术人员直接参与研发项目的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核心技术人员通常包括公司技术负责人、研发负责人、研发部门主要成员、主要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主要技术标准的起草者等”。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主要为:本科以上学历,与发行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公司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博士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电气工程技术/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等相关专业,具备扎实、突出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以及与公司同行业或主营业务匹配的工作资历。发行人共有核心技术人员5人,分别为ZJ、WQY、KBX、LZY、SAG。

综上,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符合《审核问答》及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拟上市企业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要点及建议
1、企业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时,应从研发人员的学历、专业背景、任职期限、工作岗位、技术贡献等进行认定,其中相较于工作岗位,技术贡献是更为实质的认定因素,实际参与研发具有技术专长,如专利申请、文章发表、获奖及荣誉等,且都应与企业的主营业务及关键技术相匹配。
2、与一般的研发人员相比,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在技术要求之外,更偏向于担任研发管理、指导职责,相应的工作职位会更高,如高管、项目负责人、研发总监等,因此核心技术人员的数量也相对较少。在已上市的发行人中,除了华润微的核心技术人员最多披露了21名之外,大多数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数量都控制在2-10名之间。拟上市企业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时可以参照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披露的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区间及标准。
3、核心技术人员的数量也并非越多越好。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时,应当聚焦于企业的科创实力、研发能力,凸显“硬科技”定位,这一点来说,核心技术人员数量越多越好;而核心技术人员数量越多,又将增加人员流动带来的稳定性风险,一旦人员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因不满足发行条件,构成上市实质性阻碍,还会带来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因此,企业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及人员数量时,还需要在凸显科创实力与维持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之间做出平衡。
4、在任职期限方面,由于科创板发行条件设置了核心技术人员在二年内不应有重大变化,因此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时,一方面需要重视人员的任职期限、工作年限,选择工作时间较长,稳定性较高的研发人员,另一方面至少需要在申报上市的二年前开展核心技术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提前布局。
5、科创板虽给予企业认定核心技术人员身份的自主权,但在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审查时更注重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问题从将相关人员列入核心技术人员的原因,到相关人员未被列入核心技术人员的原因,再到核心技术人员具体的技术贡献,还有对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竞争力即稳定性的关注,都要求拟上市企业应形成一套合理、合规的核心技术人员认定规则,并如实进行认定和披露,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逻辑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