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盘点那些被IP阻拦的IPO公司
在IPO上市规范中有关知识产权要求的规定,最直接依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如发行人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影响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的,属于不具备发行条件。因此,IP是IPO进程中需要重点审核的一项内容。近年来,有多家企业因为商标、专利和著作权涉诉影响了IPO的进程。笔者进行了简要的检索,罗列部分因商标、著作权原因影响IPO进度的事件:

上述例子可能只是IP阻碍IPO的冰山一角,但足以见证IP对于IPO的威慑力,在IPO前和IPO过程中,必须对IP有足够的重视。
二 IPO前如何布局IP
对于商标而言,由于申请商标需要经过审查程序,并且可能面临驳回、异议等多种程序,在IPO前应当首先完成商标布局,特别是主营业务,需要确定好主标,并且在关联的类别上申请注册,防止被第三方抢注。在商标的选择上,需要提前做好检索,防止自身使用的商标侵犯第三人的商标权,以免自身商标经过常年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后,被他人起诉侵权。如果有出海计划,也需要提前完成海外商标布局和检索,以免因为当地政策或已有商标等原因不能在其他国家顺利注册,从而导致在全球不能使用统一商标。
对于已经被核准注册的商标,需要保证对商标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性使用,并且需要对商标进行规范性使用,防止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同时也需要关注专有期限,及时续展。笔者也建议对商标进行监控,一旦发现他人模仿、抄袭自身的商标,及时通过无效宣告、异议等程序进行维护。在保证使用自身注册商标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同时,也维护自身的商标不被侵犯。
如果现使用的商标是通过授权、许可或转让取得的,则需要保证授权、许可或转让链路清晰、完整。对于商标不在自身公司名下的情形,也需要注意避免对关联方的过度依赖,重走天施康有限公司的老路。
对于版权而言,由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类型多样,同时著作权法下设多个小项权利,特别需要注重权属内容。如果是从第三方取得授权或许可,则需要确保所需要的权利内容都被授权、许可,防止有权利项上的遗漏,同时也要保证授权、许可链条完整、清晰,并且明确期限。例如,对于改编作品则需要面临双重许可、授权的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坑”。版权还有一个权利来源可能是源自员工,这时候会有职务作品的出现,也需要跟员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职务作品的相关内容,以免后期出现纠纷。
对于平台类公司,除了拿到版权外,还需要面临着相关资质的申请,例如阅文面向消费者提供在线阅读服务,但是阅文集团旗下很多子公司并没有拿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这种没有运营资格的“裸奔”状态也为其IPO埋下了一颗不定时炸弹[15]。
无论是商标、版权还是专利、商业秘密,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笔者都建议在企业内部制定一套完整、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但可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还能保障知识产权方向上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例如,申请商标的流程、商标的日常管理维护、版权登记、对外打击侵权的流程等,及时快速的在内部保证自身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对外准确打击侵权方维护权利。
三 IPO中如何保卫IP
有些公司也面临了刚刚IPO便被起诉的情形,例如阅文集团向港交所提交了IPO申请,但时间刚过去一个月,阅文集团就遭遇了中国移动旗下在线阅读平台咪咕阅读高达6.05亿元违约赔偿诉讼,诉讼理由是阅文擅自违反与咪咕签订的合同约定,对所有授权给咪咕的签约作品停止更新[16]。
如果成为被告,企业需要首先确认,是否可以对对方提出反击。例如竞争对手恶意诉讼,可以以“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请求对方赔偿自身的损失。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以获取非法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而故意提起一个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无根据之诉,并致使相对人在诉讼中遭受损失的行为。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认定的构成要件包括:1.一方当事人提起了知识产权诉讼;2.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主观上具有恶意;3.该诉讼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后果;4.该诉讼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17]
恶意诉讼的同时往往会伴随着商业诋毁行为,即竞争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时候也可以考虑以商业诋毁为由,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以免不利影响进一步扩大。
此外,还可以关注提起诉讼的主体是否对其他同行业从业者同样提出了诉讼来阻碍对方的IPO或其他重大事项,如果也存在类似行为,则对方可能构成垄断行为,这时候也可以考虑通过垄断诉讼或投诉来阻挡对方的恶意打击。
对于商标类的恶意诉讼,也可以通过无效宣告、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等程序,将抢注商标“打掉”,清除权利障碍。针对商标抢注后的投诉发函干扰经营行为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诉请停止恶意抢注及投诉行为,并请求对方承担不正当竞争法律责任。
当然,如果企业真的侵犯到了对方的知识产权,也可以考虑尽快和解,采用新申请商标、重新取得版权授权等方式,尽快弥补商标、著作权方面的漏洞,以免因为长年的诉讼拖延IPO的整个进程。并且,随着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增加,可能会增加判赔判赔额,或者进行惩罚性赔偿,这些都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态和持续盈利的能力,尽快解决纠纷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案。
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反击还是积极参诉维护权利,企业都需要在IPO过程中诚实的披露知识产权所面临的问题,积极应对和弥补。
四 结语
现如今,知识产权已经逐渐成为很多企业的重要资产,相信通过本文读者可以了解到在IPO过程中,IP问题是重要的一环。本文中笔者只是从商标、著作权方向进行了简要的概述,对于专利、商业秘密、数据等方向,同样对于企业的IPO会产生重大影响。我所的公众号中也已发布科创板IPO系列专题文章,从专利角度为企业分析IPO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境和解决方案,也欢迎关注。
[1]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0398657471715074&wfr=spider&for=pc
[2]https://www.163.com/dy/article/IEEKVO8G0519DDQ2.html
[3]https://m.lightingchina.com.cn/news/84882.html?btwaf=86792250
[4] https://www.sohu.com/a/101383290_204728,https://www.bjnews.com.cn/detail/161528132915311.html
[5]https://www.sohu.com/a/340283448_120252038
[6]https://www.163.com/dy/article/DBU4C34A0518IH6H.html
[7]https://www.sohu.com/a/18601324_115469 [8]http://finance.people.com.cn/stock/n/2012/1213/c222942-19885401.html [9]http://finance.people.com.cn/stock/n/2012/1213/c222942-19885401.html
[10]https://www.sohu.com/a/501303033_121123686
[11]https://www.sohu.com/a/51235498_315952
[12]https://finance.sina.cn/sa/2003-04-29/detail-ikknscsi0755439.d.html
[13]https://www.tangwai.com/sitehtml/news/gn/2003/24279.htm
[14]https://www.sohu.com/a/230726148_100144887
[15]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75715691165709&wfr=spider&for=pc
[16]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75715691165709&wfr=spider&for=pc
[17] (2016)沪民终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