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代理的一起磷酸铁锂大电流充放电专利无效案获最终胜诉。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专利权人撤回上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全部无效”决定正式生效。
本案涉及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极片结构技术,无效请求方包含国内三家重要动力电池企业,我所代理其中一家发起无效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以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为由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该无效决定对于公式型参数限定专利的实验设计、端点值的支持等多个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了业内颇具引领意义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案件审理过程中,专利权人曾主动选择与我方达成和解并希望我方撤回无效请求。然而,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根据已经进行的审理工作,能够作出宣告本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且涉及第二请求人提出的无效理由,因此,不终止相关审查程序”。该结果亦从侧面体现了我方无效理由与证据体系的强度。
本案的主办律师为张祥、王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