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动态

数字藏品(NFT)法律问题研究 | 基础法律问题360度探析(下)

作者:史腾、袁玉琼、郑鹏 | 更新时间:2022-06-18 | 阅读次数:

往期回顾

点击文章标题查看往期文章:

基础法律问题360度探析(上篇) 


五、  NFT交易过程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当前国内专门针对NFT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监管尚处于起步阶段,NFT相关权益的定义不够明确,NFT交易平台在整个NFT交易过程中发挥着强势的主导地位,而消费者则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目前的NFT交易中,消费者能够获得的NFT相关权益基本由平台提供的服务协议来界定,平台为减轻自身的责任,往往在商品页面或服务协议中声明不支持退换货服务,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权益。此外,交易环节中,消费者使用外挂违规抢购的现象并不鲜见,由此导致诸如支付问题频出,在此情形下,平台往往以各种“合理”理由不予及时解决,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切实充分的保障。


如前所述,NFT交易本质上可以看作是数字产品的买卖关系,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按照我国法律体系,NFT在网络自营市场出售给消费者时,属于网络购物,理论上应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NFT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时,若出现自身权益被不合理限制、剥夺的情况(如非法剥夺消费者退换货的权利等),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


对于平台而言,NFT交易过程中,平台规则、服务协议很大程度的决定了消费者最后获得的权益,不同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不尽相同,消费者的权益也各不相同。交易平台应当认识到NFT交易自定义的特性,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尽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在制定平台交易规则,交易页面展示规则中应注意保障消费者权益,避免因制定容易产生分歧、或误解的规则内容而产生交易纠纷。例如,按照相关规定,网络经营者在商品宣传时,在宣传页面对重要商品信息的披露应当达到明显使一般消费者知悉的程度,对于重要商品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全面或不明显的,可认定其构成隐瞒商品信息,可能构成欺诈。因此,平台在制定平台交易规则,交易页面展示规则时,应注意预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纠纷的发生。当纠纷已经发生时,平台应当根据消费者需求及时提供卖家注册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NFT行业因为自身的数字虚拟特性,存在售卖假货或权利瑕疵产品的风险。发生此类仿冒、欺诈行为时,购买者可以适用《民法典》欺诈的相关规定主张撤销买卖合同。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消费者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此外,若平台未尽到事前筛查义务,使消费者购买的NFT产品涉及侵权,则消费者也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自身损失。消费者购买的NFT涉嫌侵权而导致价格大幅缩水的,消费者可以平台未尽到事前筛查义务为由对平台进行追责。


六、  数字艺术品的原始权利人值得注意的法律问题


此处所说的数字艺术品的原始权利人,主要指的是对NFT所指向的数字资产享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人,范围较广,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的创作者即著作权人、商标权利人、专利权人、在艺术品中享有姓名权或肖像权等权利的人、品牌方等。近几年,随着NFT产业的火热发展,数字艺术品的原始权利人屡遭侵权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国内“胖虎打疫苗案”开启了NFT领域权利人维权第一案。


随着NFT行业的发展,交易过程中各方审查的注意事项逐渐增多,该领域内知识产权法律架构也日渐完善,为数字艺术品的原始权利人的维权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模式,维权途径也越来越多。但基于区块链匿名性、跨国性等特点,适格主体往往难以确定,维权成本较高。在这种情况下,被侵权人可以考虑研究交易平台是否尽到自身义务,在交易平台未尽到合理筛选审查义务时,可起诉NFT交易平台,以降低自身诉讼成本与风险。国内著名的“胖虎打疫苗案”中,被侵权人就将交易平台作为被告进行起诉,并成功维权。


数字艺术品的原始权利人在借助各种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应该注意研究相关法律问题,避免相关法律风险。例如,同一个知识产权在不同的NFT平台授权发行相同版本的NFT产品,不论是对平台还是对购买者都可能造成损失,涉嫌违约,甚至欺诈。但同一个知识产权可以在不同平台发行不同版式的NFT产品,但也要注意应该履行充分告知义务,保障平台和平台用户的知情权。


此外,数字艺术品的原始权利人不得开展涉金融类营销,不得介入二级市场做市、炒作、过度营销等。以自行炒作,虚假宣传,非法抬高NFT价格等方式赚取收益,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如果是采用盲盒等方式发行NFT,应格外注意发行的合规性,撇清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关系。虽然盲盒类NFT不被法律所禁止,但往往涉及众多法律风险。目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已发布了《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可据以参考采取相应的合规措施。


七、  NFT交易中的数据合规法律问题


2021年9月1日,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施行,明确规定了相关主体应依法、依规开展数据活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通过严格规范数据处理活动,切实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与国内NFT项目相比,国外NFT平台使用的是去中心化的公链,数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更高,而国内NFT平台基本使用的是联盟链,联盟链本质上属于私链,并未完全去中心化,数字资产权属证明的真实性和安全性通常依赖于联盟方的权威度和信誉度,数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较之国外较低,在数据合规方面往往涉及更多的风险。因此,为保障国内NFT行业的健康发展,各NFT相关联盟链应当严格按照《数据安全法》要求,进行自身平台数据安全的保护;另外,在与其他联盟链互联互通时也要注重数据共享时的数据安全保护。


除《数据安全法》外,《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对平台相关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各NFT交易平台对其平台内的数据的安全保护和数据合规的责任重点表现为数据安全保障和个人信息保护。


此外,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NFT交易平台作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对平台内的信息内容生态承担必要的管理义务,对平台用户的NFT发行、宣传、交流及平台社区内互动过程等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安全保护和合规管理,避免数据的违法泄露,避免出现不良或违法信息。


八、  NFT交易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


(1)交易平台涉及的监管问题

国内NFT目前涉及的监管,除可能的金融监管之外,还可能涉及网络监管。NFT平台的底层技术支撑是区块链技术,根据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履行备案手续,意味着国家会将所使用的区块链纳入监管视野。考察一个NFT平台的维度除区块链备案外,还可以包括平台的其他资质,如各种经营许可证、公安备案、拍卖资质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区块链备案和各种资质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办理,应有尽有,避免在开展某些业务时涉及非法经营的风险。这些资质可参照《电子商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办理。


(2)交易平台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由于国内大多数NFT交易平台并未开放NFT的二级市场,大大降低了NFT平台上利用NFT发行市场洗钱、诈骗的风险,平台经营者的风险更多集中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所带来的法律风险。《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为降低自身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风险,平台应对用户可能的侵权行为进行充分的事前预警和事后防控,如事先要求用户签署不侵权承诺书,通过声明或协议揭示平台规则,提示用户自身的权利范围以及侵权或违约责任,告诫用户侵权必究等规则等。同时,NFT作品在平台发行前应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审查工作;若发生相关侵权行为,平台应启动“通知-删除”机制,及时下架侵权的NFT产品,并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提供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以方便被侵权人合法维权。


(3)交易平台涉及的违法犯罪风险

NFT产品估值的不确定性及NFT自带的虚拟货币基因,很容易使交易脱离监管,滋生洗钱、诈骗、非法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场景,建议NFT平台做好风险防范和涉刑预警机制,发现明显异常的交易行为时及时提示当事人,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为避免相关风险,国内NFT平台不宜采取虚拟货币交易、结算的方式,如确有需要采取此类方式,应关注相关监管政策,以便及时调整,避免构成非法经营罪。


(4)交易平台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随着NFT的火热发展,各平台之间的竞争也逐渐激烈,各NFT交易平台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纷纷进行各种努力和探索,伴随出现的也有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一个平台为了吸引用户,从别的平台搬运一些有吸引力的数字作品,甚至搬运整个NFT项目,涉及侵权和恶意竞争行为,不利于NFT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国内NFT行业的合规健康发展,各平台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遵循市场规律,进行正当的市场竞争,不应为抢占市场而进行恶意抄袭、恶意搬运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干扰同行的正常经营,阻碍行业的健康发展,否则将给自身带来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风险。


(5)平台的其他责任边界

结合“胖虎打疫苗案”来看,NFT的技术特点和交易过程赋予了NFT平台在交易中的主导地位,因此,厘清平台的责任边界,对于NFT产业的发展和规范非常重要。平台对平台用户,如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负有一定的监管义务,并应当配合监管部门履行税收等市场监管职责。作为平台方,必须明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保障平台内NFT交易的秩序,约束交易双方的行为。同时,明确平台自身责任范围,也能为交易双方解决纠纷提供重要的依据,有利于提升交易的效率和交易安全。


在“胖虎打疫苗案”中,法院认为NFT交易平台作为一种特殊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用户的侵权责任,应承担的审核义务高于一般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通知-删除”责任。但考虑到NFT交易平台所运用的技术,应注意考察技术上“通知-删除”的可能性,同时,因为不同NFT艺术品交易平台所运用的技术存在差异,所以要进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而判断平台是否应该承担相关侵权责任。


平台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厘清自身责任边界,进行相应的合规建设,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杜绝虚拟货币、防范投机炒作和金融化风险,以及防范洗钱风险。基于目前联盟链的合规方式,合规建设可重点考察:平台是否开放二级交易市场、是否涉嫌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是否完成区块链服务备案和相应的安全测评、是否采用实名认证方式;交易是否构成发币行为及融资行为、是否以法定货币结算、是否可追溯和可监督、是否有侵权的风险等。


九 、 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撑下,不论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都可以进行资产数字化,在进行数字化之后进行上链,以一个独一无二的数字编码进行表示,形成通证化的数字证书。NFT涉及的资产数字化是对传统资产进行通证化改造的过程,给传统资产的交易、存储、登记、流转等过程带来新的机遇,也随之产生一系列新的法律变革。所有财产及交易过程变得可以追踪、监督和控制,这是区块链在资产交易市场的伟大愿景,也是NFT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随之而产生的将是全新的资产交易模式,例如出现NFT资产的赠与、租赁、抵押、借贷等,这些全新的资产交易模式也将为法律带来全新的挑战。


当前,我国对于NFT尚无特别明确的法律约束和监管规定,因此NFT交易存在交易双方权利义务无法明确、无法保障的窘境。由于NFT的法律定性不明确,存在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权利属性的争议,定性不明的情况下,原权利人的授权内容、行政机关的监管依据、用户购得的产品性质均存在争议和疑问。如火如荼的NFT,在法律上还存在很多的模糊地带,且随着NFT产品的多样化,其权利关系也会越来越复杂。NFT到底是互联网泡沫,还是区块链应用的又一次起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NFT产业是否能够顺利厘清合规、权利等法律问题。


十 、 结语


本文从法律角度分析NFT产业相关问题,平台合规化因素,希望有助于大家理解NFT行业的基础法律问题和合规化的未来走向。一个新行业的真正腾飞,也许值得期待。尽管我们仍处于监管新兴技术的初期,但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预计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将陆续出台并细化相关法律条文对行业进行约束,引导行业合规发展。未来的NFT赋能实体将会越来越多元化,越来越合规化。


下期预告

NFT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区块链底层技术的支撑,为更深入的理解NFT行业相关的法律问题,有必要对NFT相关区块链技术有基本的了解。本律所将在下期推出NFT相关区块链技术介绍的公众号文章,通过与原有加密货币区块链技术对比来分析基于以太坊的NFT区块链技术和典型应用的特点,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