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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光电不服复审决定的主张行政诉讼二审获人民法院支持

作者: | 更新时间:2016-01-18 | 阅读次数: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方光电”)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上述复审决定。在二审程序中,法官在认真听取了代理人通过视频、模型以及图标对相关技术讲解之后,同意京东方光电的上诉观点:复审决定和一审判决均错误地认定了本申请与对比文件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不正确地理解了对比文件所给出的技术教导,从而错误地得出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从对比文件出发并结合公知常识以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的结论。由此,二审法院支持了京东方光电的上诉请,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和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就本申请重新作出复审决定。判决请具体参见(2014)高行终字第1667号判决书。
 
      我所彭久云、张祥两位律师在行政诉讼阶段参与本案并代理原告京东方光电。